更多补贴政策申报咨询欢迎添加辉创微信:HuiChuang-Li5294
一、明确重点发展方向
本措施重点支持化学创新药、高端生物制品、现代中药、高端仿制药、诊断检验装备、高端医学影像设备、治疗装备、监护与生命支持设备、中医诊疗设备、保健康复装备等,支持医疗设备数字化技术、人工智能辅助决策/诊断分析软件、远程诊疗技术等新兴技术应用,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平台和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支持药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第一条 鼓励创新产品研发。对新药项目完成临床Ⅰ、Ⅱ、Ⅲ期研究的,给予不超过市资助金额20%的配套支持。对按照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注册程序获得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我区生产结算的,每张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自区外迁移至宝安的,二类医疗器械最高奖励20万元,三类器械最高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第二条 鼓励药械产品产业化。对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单个药品给予企业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按照一般程序首次取得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我区生产结算的,每张分别给予企业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第三条 鼓励取得国内药品批件。对获得国内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研发企业,单个批准文号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开拓海外市场。对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国外销售的药品,以及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欧洲共同体(CE)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医疗器械,单个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三、打造药械专业产业园区
第五条 鼓励建设药械园区配套设施。为满足药械企业研发生产需要,新建或改造GMP厂房,进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改造,配套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环保设施建设的,按照其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单个园区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第六条 加大空间保障力度。对从区外引进的优质药械企业,按照房屋租赁评估价50%给予连续3年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第七条 鼓励园区招引。园区运营单位自行招引区外药械企业落地的,按企业类型给予园区运营单位奖励,其中每家上市企业奖励100万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30万元,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或规上国高企业奖励15万元,国高企业奖励10万元。
四、支持关键技术服务(或平台)能力建设
第八条 鼓励药械重点平台建设。对落地宝安的药械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公共服务平台和小试中试平台、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产业服务平台和共性基础平台,按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建设检验检测平台。支持第三方机构建设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对取得CMA认证和CNAS认证的机构,按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实际投资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条 提升药械平台公共服务能力。对于已建成运营的产业服务平台,为与本机构无投资关系的企业服务,按年度实际发生的服务费金额的10%予以补贴,单个机构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条 加大药械审评审批争取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建立对接服务机制,鼓励支持专业园区设立创新服务站,培育注册申报服务专员队伍,为企业提供常态化咨询服务。
五、优化药械产业生态服务
第十一条 支持重大药械项目引进。对于持有全球专利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企业或项目,对投资额超过10亿元或可填补产业链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突出的重大医疗器械产业项目落地,按照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20%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第十二条 鼓励医疗器械首台(套)应用示范。对医疗机构采购列入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高端医疗器械产品,建立用户(医疗机构)和企业的联系机制,给予医疗机构采购金额20%的资金支持作为科研经费,单个医疗机构每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高端医疗器械,按产品入选后一个自然年年内销售额的20%对生产企业予以补贴,单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三条 鼓励新兴技术在医工交叉结合项目的应用。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医工交叉结合项目的应用。支持远程医疗、线上药房、互联网医院、临床信息采集数字化等智慧医疗项目研发;支持AI辅助影像识别与诊断、精准微创手术机器人、可吸收溶解生物材料、3D打印与仿生、再生、创生组织修复、精准微创手术机器人、新物理能量治疗技术等生物医用材料等医工交叉结合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除房产、土地外)不超过30%且不超过200万元给予支持。
更多补贴政策申报咨询欢迎添加辉创微信:HuiChuang-Li5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