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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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支持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

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研发生产场地资助受理条件

一、受理条件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从事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请企业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申请企业只能获得本条政策一次性支持。

4.申请企业已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工的新建或改扩建研发生产场地项目。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地址与新建或改扩建研发生产场地项目保持一致。

5.项目采用事后一次性资助方式,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二,支持标准

支持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研发生产场地。新建或改扩建投资总额(不含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投资总额(不含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投资总额(不含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超过1000万元(含)的项目,按照投资总额(不含设备费及工器具购置费)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支持。

 

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支持开展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奖励

一、受理条件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从事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请企业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申请企业已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和标准相关知识和经验,具备承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的能力。

4.申请企业与委托方无直接投资关联关系。

5.申请奖励的项目为申报之日上一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承担生产的实际交易金额。

二,支持标准

支持开展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推动龙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扩增业务渠道。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企业(委托双方须无直接投资关联关系),按照其上一年实际交易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

 

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支持建设关键公共服务平台资助

一、受理条件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从事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

2.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申请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对外服务的基础能力。

4.申请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经评审通过并获得龙华区政府审定同意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

5.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铺底流动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

6.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基础条件,已有技术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专职研发或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相关研发、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原值不少于300万元,相关技术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支持标准

支持建设关键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高端医疗器械产品研发需求,支持建设以重大疾病诊疗、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等科研需求为导向的技术服务、概念验证、中小试、合同研发( CR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CDMO)、动物实验、灭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经评审通过并获区政府审定同意的,按照实际建设投资的50%给予资助,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每年资助的公共服务平台不超过2个。

 

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联盟建设资助

一、受理条件

1.申请单位为产业联盟运营单位或者发起单位,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从事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
2.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申请单位自注册龙华区之日起,且申报之日上一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以来,申请的产业联盟经市级及以上医疗器械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联盟。

二,支持标准

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联盟建设。聚焦高端医疗器械全产业链路径,成立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联盟,整合创新资源要素,组建高端医疗器械专家库,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对经市级及以上医疗器械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联盟,每年给予资助100万元,连续资助3年。
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支持举办重大活动资助

一、受理条件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从事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
2.申报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申请单位自注册龙华区之日起,且申报之日上一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以来,申报的高端医疗器械领域论坛、峰会、展会或赛事获得龙华区政府审定同意。
4.重大活动采用事后一次性资助方式,按照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5.每年资助的重大活动不超过3次。

二,支持标准

支持举办重大活动。加强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打造产业交流国际品牌。对经区政府同意组织开展的高端医疗器械领域论坛、峰会、展会或赛事,按照审计后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年资助重大活动不超过3次。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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