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扶持项目

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扶持项目是深圳市政府为大力发展工业设计行业而制定的。该项目重点支持经认定的在工业设计领域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申报。申报审核通过后,将对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和《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0〕11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扶持项目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经认定的竞争优势明显、成长性好、专业程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的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

(三)《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0〕11号)

三、支持数量、方式及标准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对经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在工业设计软硬件建设方面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软硬件建设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实验设备、设计软件和数据库等的费用。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操作规程、申请指南(或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专项条件

1.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具备开展工业设计研究试验的条件;

2.企业人才队伍素质较高,设计经验丰富,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研究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从事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4.企业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占企业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5.企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近两年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等10项以上;累计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包括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5项以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