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宝安区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 宝安区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 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加快推进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助力区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特设立宝安区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

各科技企业: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加快推进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助力区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工业互联网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宝安区依法注册并纳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有效期内),且是项目牵头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岗、全职骨干科研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发任务,具有组织管理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三)申报单位在项目团队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5人(以社保证明为准);

(四)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宝安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五)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攻关,国内(含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合作攻关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六)若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七)新产品已实现产业化且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在研项目立项期满后实现新产品产业化且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八)在研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应签订不超过2年的项目合同。立项项目单位须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攻关领域

本次项目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物联网、工业软件、云平台、大数据领域开展研究攻关。

物联网:边云协同、IOT核心套件等物联网平台,边缘计算、设备接入、协议解析等边缘应用,服务器、存储、网络等云基础设施;

工业软件: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类业务运行app,设备状态分析、供应链分析、能耗分析优化等应用创新app;

云平台:应用工具开发,工业微服务组件库,工业数据建模和分析,资源部署和管理等通用paas平台;

大数据:数据集成、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技术及平台。

三、资助标准

(一)资助标准:

1.对立项项目给予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2.在研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首期资助,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第1条标准补足差额;

3.在研项目采取合同制管理,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任务、进度安排、验收指标等,合同期最长2年。

(二)其他:

1.同一申报主体最多只资助一个项目;

2.本项目资助金额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3.本次立项资助不多于10个项目。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