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福田区“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合作金融机构的通知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发展分项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而设立的。有21个项目主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进行资助,最高予以2000万元的支持。

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2021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及《2021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福田科技金融业务流程,有序开展福田科技金融业务,有效解决福田区内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特向深圳市内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征集“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科技成长贷、科技孵化贷”合作意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选程序

(一)金融机构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请材料;

(二)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组织开展资料审核工作,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后将在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官网公示;

(三)区科创局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二、条件要求

(一)银行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的深圳市级分行;

2、深圳市内网点不少于5家;

3、具有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政策或者专属产品;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若成立未满3年,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对科技型企业贷款有一定的经验及规模;

6、政策性银行、总行注册地在福田区且业内排名领先、业务范围辐射全国的商业银行不受上述1、2条限制。

(二)担保公司

1、持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时间2年及以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亿及以上、有一定的融资性在保余额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未出现亏损的融资担保公司;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行总授信额度超过1亿元人民币;

4、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风险补偿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担保评估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配备或聘请经济、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才,风险控制能力较强、代偿及时。

(三)符合以上条件,但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合作:

1、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上有严重失信记录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过重大处罚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优先考虑:

1、设有科技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在区内设有科技支行;

3、具有从事科技企业信贷业务的专营团队;

4、具有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审批团队和审批通道;

5、具有针对福田区科技型企业的特色产品和服务。

三、进退机制

(一)确定合作关系后,严格按照福田区科技金融业务流程开展相应业务,违背流程或向企业传递不实信息的,经查实将被取消备案资格;

(二)每年至少落实5笔以上具体业务(含担保),否则来年将不再予以合作。

四、材料清单

(一)《深圳市福田区科技金融合作银行申请书》(见附件);

(二)针对科技企业的工作思路、团队构成、过往业绩(近三年对福田企业的放款数、坏账率)、科技金融相关产品逻辑思路及介绍(可附相关宣传折页);

(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银行提供)、《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担保公司提供);

(四)科技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技支行介绍材料(无固定格式,需包括具体中心或支行的简介、设立文件、近三年业务开展情况、专业人员配备情况,此项非必须提供项);

(五)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省、市金融监管机关颁发的公司金融类产品奖项材料(此项非必须提供项);

材料都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五、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方式:

1、有意愿的金融机构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周五)24点止,将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hex@szft.gov.cn;

2、纸质材料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2506号房(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纸质材料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止。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资料按照“材料清单”排序。所有材料每份材料第一页加盖分行公章,2页以上加盖骑缝章;

3、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寄送,截止时间同上,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科技发展科收;

4、联系电话:何女士 82918756。

申报日期:2021-07-07 / 2021-07-23

  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