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类项目的申报通知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类项目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第九条增强工业企业设计创新能力。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对已获得资助后被评为更高级别的工业设计中心项目,按相应资助的标准追加差额资助。

资助标准:企业获得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后可提出资助申请,资助款项一次性拨付给企业,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二、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类项目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日期:2021-08-04 / 2021-08-18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