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和重点文化企业拟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和《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日前组织开展2021年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和重点文化企业的认定工作,经过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办公会议审议、局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目前相关评审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3个(不分先后顺序):

1.文化产业园区1个:康冠数字终端产业园(园区地块编号GD3102-0043,1至6栋);

2.文化产业专类空间(企业集聚类)2个:2013创意LOFT(新城广场A栋二层A201-A230)、百年茂盛IP围堡(东至茂盛公园,西至红棉路,南至茂盛路,北至茂盛村楼角背)。

二、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9家(不分先后顺序):

深圳市冠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飞科笛系统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汉拓数码有限公司、深圳弘美数码纺织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诚拓数码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大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简直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528室,邮编:518172,联系电话:89558798)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资格。公示期满,未接到反映存在问题的上述单位将正式认定为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和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23日

名单公示: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1 深圳市冠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2 深圳市飞科笛系统开发有限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3 深圳市汉拓数码有限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4 深圳弘美数码纺织技术有限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5 深圳诚拓数码设备有限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6 深圳大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7 深圳市翠绿首饰制造有限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8 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9 深圳市简直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
10 康冠数字终端产业园(园区地块编号GD3102-0043,1至6栋)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
11 2013创意LOFT(新城广场A栋二层A201-A230)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
12 百年茂盛IP围堡(东至茂盛公园,西至红棉路,南至茂盛路,北至茂盛村楼角背)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