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安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七届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日期:2021-11-12 / 2021-11-18

一、申报补贴的条件

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申领奖励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二、资助标准

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落户宝安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其中具体标准以印发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奖金奖项为准。

 

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7871916;

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29991101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