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七届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日期:2021-11-12 / 2021-11-18
一、申报补贴的条件
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申领奖励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二、资助标准
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落户宝安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其中具体标准以印发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奖金奖项为准。
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7871916;
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29991101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