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库

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且注册地在龙华区的机构。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且在龙华区开办分公司的机构;

(三)企业申请此项资助的两年内未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申请日之前三年内未发生虚报、冒领资助情形。

资助标准:

对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称号的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每家配套资助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