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
2.《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45号);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二、扶持方向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
①对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以下且产值增速达20%以上(含20%)的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12月底以前获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
②对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含5亿元)到100亿元之间、且产值增速达15%以上(含15%)的企业,
③对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达10%以上(含10%)的企业予以奖励。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奖励条件、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奖励条件。
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
①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以下且产值增速达20%以上(含20%)的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12月底以前获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
②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含5亿元)到100亿元之间、且产值增速达15%以上(含15%)的企业;
③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达10%以上(含10%)的企业。(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1-12月数据为准)
(二)奖励标准。
1.①对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以下且产值增速达20%以上(含20%)的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企业2022年下半年产值增量的0.5%再乘以折扣率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50万元。
②对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含5亿元)到100亿元之间、且产值增速达15%以上(含15%)的企业,以及③2022年工业总产值在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达10%以上(含10%)的企业,按照企业2022年下半年产值增量的0.5%再乘以折扣率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2.折扣率计算方式为:
当企业所属中类行业增加值率(企业所属中类行业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2021年年报信息为准)低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时,折扣率=中类行业增加值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当企业所属中类行业增加值率不低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时,折扣率=100%。
3.同一企业该项奖励金额加上企业获得的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2022年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如企业获得的2022年上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金额已超过其2022年在本市形成的地方财力,则2022年下半年奖励金额为0。
(三)资助方式。
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和比例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