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扶持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日期:2021-09-30 / 2021-10-28
一、项目分类
科技金融 扶持
二、扶持项目
知识产权质押贷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质押方式申请额度1000万元以下、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
(3)贷款本息已还清。
2. 经核准通过的,给予不超过利息支出50%、单笔最高50万元扶持,给予不超过担保费用、服务费用50%、单笔最高20万元扶持。
3. 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组合贷款中若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资助。
4. 同一项目在市级政府部门获得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