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高企业营业收入增量贡献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深宝规[2020]11号),现启动国高企业营业收入增量贡献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日期:2021-10-08 / 2021-10-20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申报企业为2019年月度或年度首次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的企业;

3.自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年份起算,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增长30%以上,且仍在宝安区“四上”企业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咨询电话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29991101

申报项目业务咨询电话:29998797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