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生物创造激励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1年区生物创造激励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请激励的新药医疗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药品生产批件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激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二、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联系人:闵小姐、罗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1461、0755-28902276)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