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人才创新与创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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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人才发展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一、对经评价认定的顶尖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

二、对获得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立项的南山区企业,或由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

对于本措施出台前已获得南山区高层次人才团队资助的市团队项目,可根据项目产业化营业收入、获得机构投资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深港澳台创新合作支持计划。

(一)对获得香港特区政府(含香港数码港、香港科学园)、澳门特区政府创新创业类扶持计划资助或香港、澳门高校创业资助,并落户南山的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按实际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资助50万元。

(二)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联合孵化空间的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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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南山区企业融资扶持措施

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全生命周期贴息支持。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一)初创期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50万元。

(二)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三)成长期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

其中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300万元。

其中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的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且产值增速高于全区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速的工业企业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300万元。

(四)拟上市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200万元。

支持知识产权融资。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按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70%的比例给予资助。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按照实际发生担保、保险、评估费用的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支持供应链金融融资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最高按实际支付融资费用70%的比例给予费用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每类资助最高100万元。其中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最高按实际支付融资费用70%的比例给予费用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每类资助最高150万元。

支持企业发债融资,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一)支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对成功完成融资的辖区内的企业,每个项目最高按发行规模2%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二)对“专精特新”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及绿色债券项目,可最高按发行规模2%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

支持出口企业融资,在其贷款项目结清后,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20万元。

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对南山区企业通过抵押排污权、碳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获得的银行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贴息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个贷款合同申请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

支持企业股权融资

创业融资支持。

(一)对成立5年以内,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按照其上年度获得实际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

(二)对成立5年以内,近3年累计获得投资机构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辖区内高成长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获得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政策支持的企业当年可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申请贷款贴息额度20%的提升。

同一家企业同一年度均符合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联合创新基金支持计划。

(一)支持区内企业联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对南山区内参与设立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企业按照其每年实际出资额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2000万元,连续奖励时间不超过3年。

(二)支持区内企业联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设立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对南山区内参与设立省企联合基金的企业按照其每年实际出资额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连续奖励时间不超过3年。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一)境内上市企业扶持。

1.对计划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其中,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已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并获上市申请受理的企业,最高给予24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后,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2.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后,最高给予40万元奖励。计划在北交所上市,已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并获上市申请受理的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在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境外上市企业扶持。

对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此项目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

上市辅导费用支持,按上年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资助期限最高3年。

上市募投融资项目支持。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支持上市企业将其在资本市场上市首发融资项目与再融资项目在南山区实施,募集资金超过50%(含)以上用于投资南山区的,按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资助1000万元;募集资金超过70%(含)以上用于投资南山区的,按投资额的7‰予以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

支持上市企业并购重组。

支持上市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在完成并购重组后,将并购企业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从外地迁入南山区的,按并购金额最高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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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南山区产业用房扶持措施

一、购置扶持

上年度在南山区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按以下标准予以购置扶持:

1.金融企业及金融科技企业,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总额最高3000万元。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2.区总部企业,可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总额最高3000万元。本项与第一项、第三项不重复资助。

3.风投创投机构,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最高5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施,总额最高2000万元,分两年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本项与第一项、第二项不重复资助。

4.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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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扶持

上年度在南山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按以下标准予以扶持:

(一)金融企业及金融科技企业,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分3年给予最高3000万元房租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对入驻经市、区政府认定的产业基地或金融重点楼宇的,分5年给予最高3500万元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50万元。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二)上市企业,分5年给予最高1200万元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本项与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不重复资助。

(三)总部企业,分5年给予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4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00万元。本项与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及第五项不重复资助。

(四)专精特新企业。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5年给予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五)风投创投机构,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分3年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房租补贴;对入驻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区域内政策性产业用房的风投创投机构,租金价格可享受参考价格的30%。本项与第一项至第四项不重复资助。

(六)新引进企业,按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最高6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七)生命科技企业。对成立 5 年以内(以首次申请时间计算)、近 3 年累计获得融资额 1 亿元以上,且未享受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按照其实际租金的 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200 万元,连续补贴时间不超过 3 年。

(八)高端制造业。对在南山区设有生产线、上年度产值超过1亿元,按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规下工业样本企业每年资助上限5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其快报工业增加值规模分档设定年度资助上限,最高1000万元。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受产值规模要求限制,且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九)现代物流业。对获得“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深圳市AAAAA级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每年最高150万元。

(十)商贸业。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商贸企业:

1.对在南山区产业园区内经营3家(含3家)以上的集体食堂,每家食堂面积达到400平米及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租金补贴,每家集体食堂每年补贴金额最高30万元。

2.对注册地和经营地位于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域内,以9610和1210海关模式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仓储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3.对上两年度新入驻位于南山区的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企业上两年度内实际支付一完整年度园区租金的20%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根据企业类型按上年度服务收入或销售额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仅可申报一次。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十一)重点服务业。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按照自用办公用房实际租金投入,给予连续三年全额资助,每年分别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十二)人才服务机构,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70%给予最高100万元租金补贴,在第三年、第四年和第五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最高70万元租金补贴。

(十三)文化、体育企业。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文化、体育企业:

1.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体育企业,按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入驻市级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的文化、体育企业,因园区城市更新搬迁至南山区内其他社会物业的,按实际支付租金的2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2.对符合条件的电竞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5%给予房租补贴,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5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租赁物业的电竞场馆,按照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个电竞场馆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租用教室的电竞培训机构,按照实际支付租金的35%给予补贴,每个机构每年不超过5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详情请咨询下方辉创客服微信。

(十四)行业协会。影响力评估前30名的行业协会,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资助,每家行业协会每年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装修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区装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6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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