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指南(2022 年版)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顶尖人才”认定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或已签订兼 职协议,且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三)被推荐人须为新能源汽车(电池、车辆工程)、智能 网联(通信算法、人工智能)、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具有 世界级威望的战略科学家、战略企业家等。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顶尖人才”(全职)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认定有效期内在坪山区全职工作的“聚龙顶尖人才”。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 和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顶尖人才”(全职)服务保障

一、申请条件

(一)认定有效期内或任期满后仍在坪山区全职工作的“聚 龙顶尖人才”,可申请享受子女教育保障。

(二)认定有效期内在坪山区全职工作的“聚龙顶尖人才”, 可申请享受健康体检保障。

(三)认定有效期内在坪山区全职工作的“聚龙顶尖人才”, 可申请享受免租金住房保障。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 和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聚龙 顶尖人才”(全职)团队成员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应属于“聚龙顶尖人才”(全职)团队中的重 点科研人才,且在团队中全职工作满一年。

(三)被推荐人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在“聚 龙顶尖人才”(全职)认定有效期内推荐。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 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申请单位依托认定有效期内的“聚龙顶尖人才” (全职),成功设立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三)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金额为 100 万元,按 2:2:1 比例分三年发放,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资助。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顶尖人才”(兼职)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认定有效期内在坪山区兼职工作的“聚龙顶尖人 才”,且每年在坪山区工作不少于 15 天。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 车)和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领军人才”(A、B、C 类)评审认定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 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且推荐 申请“聚龙领军人才”A、B、C 类人才的年龄应分别未满 60 周 岁、55 周岁、45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三)被推荐人须达到以下标准层次之一:

1.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拥有较高的行业声 誉;

2.在电气与电子工程、电池、车辆工程、车联网、算法、 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进展;

3.推动电化学、车辆工程、车联网技术等领域的行业标 准制定;

4.深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技术与市场,并 获得行业认可;5.担任坪山区电气与电子工程、电池、车辆工程、车联 网等重大项目负责人,推动行业研发创新;

6.在汽车零部件、整车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拥 有一流工程技术水准,促进行业生产制造水平提升。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聚龙 领军人才”(D 类)认定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为区发展和改革局评选出的新能源(汽车) 和智能网联领域高成长性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须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高成长 性企业(机构)推荐的人才,且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年 龄未满 45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三)被推荐人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科研、 生产或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专长。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领军人才”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认定有效期内的坪山区“聚龙领军人才”。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 和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领军人才”服务保障

一、申请条件

(一)认定有效期内的“聚龙领军人才”,可申请免租金住房、 健康体检保障。

(二)认定有效期内或任期满后 5 年内仍在坪山区全职工 作的“聚龙领军人才”,可申请享受子女教育保障。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 和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青年人才”新进站博士后人员 科研补助经费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申请单位已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或博士后创 新实践基地。

(三)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且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后进入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或博士后创新 实践基地开展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

(四)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开展科研工作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可申请一次性 10 万元新进站 博士后人员科研补助经费。科研补助经费为税前资助。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青年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

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

(三)被推荐人在深圳市办理首次人才引进业务且在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后获得坪山区户籍;或被推荐人具有港澳台籍。

(四)被推荐人为世界大学排名前 500 名高校毕业,年龄未 满 30 周岁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年龄未满 35 周岁的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所学专业符合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紧缺专业目录。

(五)“聚龙青年人才”优秀大学毕业生按本科生 3 万元、硕 士研究生 5 万元的额度资助;资助分两次发放,第一次资助本科 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为 1 万元、2 万元,第二次资助本科生、硕 士研究生分别为 2 万元、3 万元。“聚龙青年人才”优秀大学毕业 生资助为税前资助。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青年人才”博士人员免租金住房及子女学位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在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 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全职工作满 3 个月。

(二)申请人通过深圳市首次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办理落户, 且在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后获得坪山区户籍。

(三)申请人为博士或博士后人员。

(四)符合条件的博士或博士后人员,可分别申请 3 年期约 80 平方米、90 平方米的免租金住房,并可申请按照就近入学的 原则安排其子女就读坪山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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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高成长性企业(机构)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 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且截止申请日期时在坪山区注册时间不 超过 5 年。

(二)申请单位属于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供应 链上企业(机构)或智能网联创新服务平台。

(三)申请单位应在主营业务增长率、发展潜力、市场 前景等方面体现出高成长性。

(四)申请单位应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且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五)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近三年企业(机构)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 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 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 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 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 关闭、限制从业或法定代表人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在申请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机 构)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不可申请的其他不良情形。(六)未来 1 年内即将落户坪山区的企业(机构)可参 照第(一)至(五)相关条件申请。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青年人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创新实践基地经费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申请单位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后设立(迁入)博士 后科研工作(分)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三)申请单位设立(迁入)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或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已招收在站博士后。

(四)设立(迁入)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发放 80 万 —80— 元的一次性经费资助;设立(迁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发 放 50 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资助。迁入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 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若已在深圳市其他区享受过设站资助的, 将扣除在其他区已领取的资助额度。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青年人才”大学生实习基地

认定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申请单位每年能提供 5 人及以上的实习岗位,且岗位 具有较高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含量,岗位设置和分布较为合理。

(三)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实习环境和设施、完善的安全生 产制度和安全设施保护,能够为实习大学生提供规范管理和科学 指导。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聚龙青年人才”大学生实习补贴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 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在被认定的坪山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普通全日制大专在校生;

2.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3.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三)大学生实习补贴资助标准: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 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 1000 元、1500 元、2000 元、 3000 元。资助为税前资助。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 人才寻聘奖励补贴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猎头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等。

(二)申请主体在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后,有下列引才贡献之一:

1.为我区新引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全职“聚龙顶 尖人才”、“聚龙领军人才”A 类人才;

2.为我区新引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广东省创新 科研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

(三)为我区新引进全职“聚龙顶尖人才”、“聚龙领军人才”A — 119 — 类人才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的申 请主体,每引进一名全职“聚龙顶尖人才”的,给予申请主体 50 万 元奖励补贴;每引进一名全职“聚龙领军人才”A 类人才的,给予 申请主体 10 万元奖励补贴;每引进一个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的,给予申请主体 50 万元奖励补贴。奖励补贴为税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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