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龙岗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专项扶持”申报的通知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始实施2020年度龙岗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专项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内容发布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1.申报企业的注册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

2.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咨询与调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业、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速20%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应占其当年营业收入总额70%以上。

3.申报企业行业代码需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5)、咨询与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24)、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48)、质检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45)、工业设计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7491)、技术推广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三位为751)、供应链管理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7224)。

(二)扶持标准

按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2%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最高200万元。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55-28949286;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755-22740447(QQ:2972069207)

因涉及企业较多,如电话繁忙请谅解。

二、附则

(一)申请“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专项扶持”的企业,需有2年及以上核定在龙岗区内的统计数据。

(二)本文的“以上”则包含本数,“以下”则不包含本数。

(三)本扶持项目采用核准制方式进行扶持。

(四)申报主体需为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中企业,企业营业收入和增速以区统计部门数据及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

申报日期:2021-09-06 / 2021-09-17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