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 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等要求,为做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工作,我局即日起组织开展服务“专精特新”示范平台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日期:2021-10-12 / 2021-10-19

一、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为2021年开展的,重点聚焦但不局限于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对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培训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其他服务等。示范平台可以选择一项或者多项服务内容。

重点服务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共3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惠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根据服务小巨人企业的覆盖面,分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和其他非专项服务两个类别,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遴选示范平台。示范平台可以申报其中一个类别,也可以同时申报两个类别。遴选条件如下:

(一)共性遴选条件

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类别和其他非专项服务类别,需同时满足以下共性遴选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示范平台能够有效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制定可取得明显成效的近期帮扶和长期推动的举措,为小巨人企业开展精准服务,承诺完成服务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绩效目标。

3.示范平台为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应给予优惠,收费标准应低于同类服务市场收费标准,鼓励开展公益帮扶活动或提供免费增值服务。

4.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类别遴选条件

除满足以上共性遴选条件外,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类别遴选条件还包括:

1.集聚产业资源,服务体系较为完善。

2.为小巨人企业至少提供一项高质量、精准的重点服务内容,包括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每项重点服务内容应100%覆盖小巨人企业。

3.制定小巨人企业综合性针对性专属服务方案。除须包含第二条重点服务内容外,也可以包含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对接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其他服务等服务内容。

 

三、支持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入选的示范平台予以支持。一是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补助。按服务内容,择优选择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示范平台,按照服务费用给予补助支持;服务项目将纳入我局“专精特新”企业专项服务推介范围。二是其他非专项服务奖励。对入选其他非专项服务类别的示范平台,按照绩效等级给予奖励。

若示范平台同时入选两个类别,可同时予以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补助和其他非专项服务奖励支持;每家示范平台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

 

四、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83569972

赵女士,82975809

电子邮箱:wangpeng@zxqyj.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0层1016办公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