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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凡在深圳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的,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一)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三)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

(四)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

(六)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在深圳市产生重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一)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形式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2.电子版材料必须清晰明辨,单个文件不得超出4M。若超出,则分成多个文件,但必须编制序号和编写文件名称。

(二)提交材料

1.申报承诺书:承诺所申报的材料均属实,以往无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等情况。在申报系统下载申报承诺书样本,填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2.毕业证书:上传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

3.技能水平相关材料:上传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的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一级)。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在深工作5年以上证明材料:指申报人在2021年7月15日前已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5年以上,需上传参保证明(如所在企业在异地统一缴纳社保的在深工作人员,可开具企业证明并附上参保证明)。

6.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撰写、上传申报人近5年取得的荣誉、业绩和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或业绩。

7.荣誉和奖励证书:上传近5年取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

8.专利证书:上传专利证书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技术成果:根据以下成果类别上传材料。

(1)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及证明材料。提供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证书或验收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2)操作工艺、操作方法及证明材料。提供操作工艺、操作方法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3)绝活绝技及证明材料。提供绝活绝技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4)其它有关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